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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有6个子女,父亲已去世。只是母亲。 母亲想把房产给其中三个子女。请问立遗嘱还是直接过户好啊。 立遗嘱和过户的手续是怎样的?除了母亲想给予房子的三名子女,在过户或者立遗嘱时另外其他三名子女需要必须到场吗?

其他 2009-04-06 21:1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父亲对房屋享有的份额因为遗嘱的关系另外三个子女不享有继承权了,母亲可以对房屋进行处分包括立遗嘱,无需其它人同意,可以找律师见证,请你带着父亲的遗嘱到律师事务所当面咨询。
  • 房产为你父母的共同财产,需两个人共同处分才发生法律效力,你父亲已立过遗嘱指定由其中三名子女继承是有效的,如你母亲再立同样内容的遗嘱也是有效的.立遗嘱不需子女到场,但过户是需要有子女们一致同意的意见.
  • 公证遗嘱不需要
  • 如果其他三子女同意放弃应继承他父亲的份额,应该有书面放弃承诺书,否则其母亲只能处分属于她自己应享有的份额。
  • 你好!这个问题有点复杂。涉案房产应属于母亲和父亲的共有财产,因此,作为母亲,其只对其享有产权的那一半享有处分权,而另一半应作为父亲的遗产处理,而对于父亲的遗产,应由享有其继承权的人来继承,具体是配偶、父母和子女。因此,虽然该房产未作实际的分割,但依法该房产的一半,已经依法属于母亲及六个子女所共有。因此,建议这样处理:母亲和其中的三个子女,以共同赠于的方式将房产赠于给另外三个子女,可以共同到公证处办理赠于公证,凭赠于公证等文件,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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