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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祖母生有两个儿子,即大伯和我的父亲,1948年大伯至台湾后一直未归,1982年祖母病逝,1986年我的父亲去世,1989年大伯返乡,因大伯在台湾一直未婚,回乡后将我的大哥过继给他(有家谱作证),1994年大伯在大陆结婚,对方为离异再婚,与前夫生有一男一女。 大伯现去世,在台湾和大陆各有一处住房,我的母亲健在,请问我的母亲和我的大哥有继承权吗?

其他 2009-04-19 12:5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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