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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私人美容院做双眼皮手术致左眼失明,公安机关不受理,美容院关门卫生部门权限不够找不到人。怎么办?法院起诉需要证据,我只有和美容院的微信聊天和转账记录,可以起诉吗?

离婚 2019-09-25 21:3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法院对于医疗纠纷案件的受理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病员及其亲属如果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向上一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如因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当事人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虽有异议,但不申请重新鉴定,而以要求医疗单位赔偿经济损失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应作为民事案件受理(民事诉讼)。
    3、病员及其亲属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医疗事故结论没有意见,仅要求医疗单位就医疗事故赔偿经济损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予受理(民事诉讼)。
    4、如果当事人对卫生行政机关做出的医疗事故处理决定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行政诉讼)。
    5、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已作出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最终鉴定,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争议拒绝作出处理决定,当事人以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行政诉讼)。以上司法解释仍然没有明确未经医疗鉴定可否直接提起医疗损害赔偿诉讼。
  • 按相关法律规定,有人故意造谣破坏个人的名誉的,有可能涉嫌侮辱、诽谤刑事犯罪,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其相关的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 名誉侵权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受理后侵权人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犯下诽谤罪,受害人应当依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否要向法院另外起诉,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
    下面是诽谤罪和自诉的法律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四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 您好,建议您继续向公安机关报案,从事微整形行业,做手术需要具有医师证等专业资格,现在造成这种情况,对方可能涉及非法行医、非法经营的刑事责任,建议您继续跟公安机关协调。
  •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搜集证据。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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