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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宁波江东拆迁,与母二人同住,拆迁款.买了私房,产权母亲,仍二人同住,母亡,子一人住,该房产是我与母亲共有吗?

拆迁补偿 2017-11-02 16: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不要纠结是不是房产共有人,现在你作为子女可以直接继承房产了,除非有遗产纠纷,在考虑如何解决。
    【追问】兄弟要来分房,他们也是继承人,我只有,确认是共有人,才能保护我的房子。
    【回答】如果能确定你原是共有人,那么其他兄弟继承的份额就不多。但是你的问题解决起来肯定会很麻烦,光凭你现在所说的情况,律师也无法做出判断,建议带材料详询。
  • 你好,房产证是你名字的话这房子就是你的
    【追问】我有亡母跟我长期租房合同,遇拆迁,去世仍长期租我使用,租金归我,有用吗?原拆迁按暑补俟我应有份,公房同住人,应该是共同出资买的私房。我能要回我的一份吗?
  • 产权证是谁就是谁,母亲亡故子女可以继承
    【追问】原拆迁按置款是公房,按置费,我应该有份,应该是共同出资,我.能要回我的一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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