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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个小网吧当网管,没什么人,该网吧三班倒,上12休24,一班一人,没有纸面工资制度、员工制度、卫生制度,全靠口头说,老板平时并不来,一切都交给店长自己拿捏,每月25日发上月工资,9月25我签了上月工资单发550,10月签了个单说是看店费800元,8月21日入职,老板看我精通电脑硬件说叫我当店长,我于10月1日正式当店长,10月4日晚9点半该网吧被公安局查到未实名登记身份证被勒令停业整顿,当日我上的白班,未发生任何问题,晚8点接班后由另一人上班,5日早上我被老板告知网吧停业,昨天晚上那人没有登记身份证(该人为上任店长,下文简称A),实际上我在当晚7-8点交接班时没有登记部分身份证,被老板追究责任,我和A扣除上月全部工资并被罚看店一个月(老板说这事就这样算了)。网吧于10月27日开业,我和A两人每天上班12小时到现在,我白班A夜班。在这种情况下我能申请什么来为自己维权,会被老板因为我没登记那几个身份证追究法律责任吗?

其他 2017-11-07 10:5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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