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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小包工头,做彩钢房的,就负责工资,材料由房主家提供,在干活过程中碰了个工人,双跟骨骨折,然后法院判下来是我赔偿受害方的全部损失,房主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公平吗?房主家该承担多少?

其他 2019-11-04 04:4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工伤骨折赔偿标准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一般工伤骨折赔付多少,需要先向人社局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根据等级享受工伤待遇。
    具体情况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工伤保险应当由用人单位购买。劳动者的工伤应当由施工单位也就是公司承担,如果公司与下级分包老板间有协议的话,公司可以赔偿后向老板追偿,因为你是更下一级的分包人,且没有签订书面协议的话,你不需要承担责任。按照法律规定应当购买工伤保险,发生工伤事故后,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申报工伤事故,单位未申请的,劳动者可以在一年内自行申请。
  • 您好,可以要求房主承担责任。
    【追问】现在房主就出俩万们,我该怎么办?
  • 这个判决意味着这个钱对方可以找你要也可以找对方要,谁承担完毕之后需要根据各自的过错大小分摊这个损失。
    【追问】债权人能向法院申请问房主家要吗?我已经给了31000了,总共150800,我再给出三四万也行了,现在法院是就问我要了
    【回答】这个从法律上讲是没有办法的,只能是后续你在和其他人追偿了,法院有时候就是这个样子,当然这样做是不违法的。
    【追问】现在债权人要申请向房主家要了,法院不受理啊,说只能先问我要
    【回答】协商不成就只能是让对方把你们都起诉了,这个原则上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是没有什么顺序之分的。
  • 如果是雇佣关系就要承担,让律师看看资料
    【追问】法院定性为我和原告是雇佣关系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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