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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1年5月份和老婆吵架,老婆偷偷去法院把我起诉了,我是第二天才听法院的朋友告诉我的,我做了以下行动:1.由于房子没有房产证,我到开发商那里变更了买卖合同到朋友的名下。2.把银行卡里所有的钱全部提出来了。3.车还没来得及过户被法院查封了。4.法院那边全部打点好了关系。5.已经开完了第一庭,调解了一下,10天后开第二庭。 问题:1.我第二天不想去,只让我的律师过去,行不行,这样做对我有什么利或弊。2.比如法院判决我要给他100万,我1毛钱也不给她,会有什么后果。3.我的房子法院说买卖无效,但合同已变更成我朋友的名字了。如果我不给她钱,法院有没有权力拍卖这套房子。(房子估价应该在130万左右,还没办证,只是和开发商间签的买卖合同,并且已经变更成别人的名字了。)

离婚 2011-07-25 14: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1、离婚案件必须当事人亲自到场,否则可能被缺席判决,不利于自身权益保护。 2、你不自动履行法院判决,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3、对方可能举证或申请法院取证,证实房产为你们的共同财产。 我是婚姻纠纷专业律师,如需法律帮助欢迎来电细谈,以便更好地为你分析和解答,济南邢波律师。
  • 既然已经起诉,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 开庭本人必须去。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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