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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开发商解除合同,到房管局解除备案合同需要多长时间?在房管局取消备案号,需要本人去办理,还是销售部的人办理也行呢是不是一定要在房管局取消备案了之后开发商才肯退首付款呢?或者说可以先退款再去房管局办理解约事宜。

其他 2019-05-23 17:34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解除备案登记需要合同双方签订解除协议,由开发商准备解除备案登记的资料前往当地房产管理局窗口办理,需要合同双方当场做笔录确认签字,手续办理完毕后经房管局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时间有地方差异),备案登记自动解除。希望能够帮到你,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向我一对一咨询
  • 您好,具体的步骤可以和开发商协商,办理解除备案合同的时间可以咨询当地房管局。欢迎您来电咨询,我可以给您具体的指导,咨询免费。
  • 您好,房管局只管登记问题,按房管局流程处理就好。开发商是否退款就要看开发商是否靠谱。为什么解除合同?是否存在违约赔偿问题?
  • 你好,建议你咨询房管局,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你
  • 针对房屋买卖合同的解除,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买卖合同订立以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或出卖给第三人
    2、买卖合同订立时,出卖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3、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适用,或者房屋交付适用以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4、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适用。
    5、所交付的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
    6、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合理期限内仍未能交付房屋。没有催告的,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都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7、因出卖人原因未能在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8、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
  • 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一)擅自转租、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承租房屋的;
    (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结构的;
    (三)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四)无正当理由经出租人催告仍拖欠租金累计达六个月以上的;
    (五)其他严重损害出租人权益的。
    出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造成损失的,由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一)隐瞒产权或房屋瑕疵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的;
    (二)不及时履行维修义务的;
    (三)其他严重损害承租人权益的。

  • 怎样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法令规则能够单独解约租房的合同如下:
    1、《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则: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借物有些或许悉数毁损、灭失的,承租人能够恳求削减房租或许不付出房租;因租借物有些或许悉数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完成合赞同图的,承租人能够合约解约。
    即是说在租借房子具有瑕疵如房子无法供人正常寓居,或许租借人并非一切权人且未获授权租借的,致使承租人无法运用,或许利益遭到首要影响,或许在恰当时期内不能进行运用收益的,或许租借房子毁损致使不能完成合赞同图的,承租人能够合约解约。
    2、《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则:租借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许健康的,即便承租人缔结合一同明知该租借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依然能够随时合约解约。此条规则仅限于物的瑕疵,而且限于物的瑕疵达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许健康的程度。假设租借房子的瑕疵不会致使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许健康的,而该瑕疵在缔结合一同即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将不得主张合约解约。
    3、《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则:承租人未依照约好的方法或许租借物的性质运用租借物,致使租借物遭到丢失的,租借人能够合约解约并恳求补偿丢失。承租人违反约好方法,或许不依租借房子的性质而对租借房子进行运用收益的。
    4、《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则: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付出或许拖延付出房租的,租借人能够恳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付出。承租人逾期不付出的,租借人能够合约解约。(承租人拖延付出房租,经租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付出房租的。
    5、《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则:承租人未经租借人赞同转租的,租借人能够合约解约。承租人未经租借人赞同,将租借房子转租于第三人的。
  • 你好,建议咨询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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