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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991结婚,当时我十八岁,没结婚证受法律保护不

离婚 2017-11-08 17:2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法律认可你婚姻。 (一)同居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   此时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   (二)同居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   这种情况不属于事实婚姻,属于非法同居,不存在离婚的问题。我国法律是以时间为界,来解决没结婚证怎么离婚的问题。   符合事实婚姻条件的,双方可补办结婚证再办理离婚手续,不符合事实婚姻要件的或是不愿补办的,则是同居关系,无需通过民政部门或者法院解除关系,自行解除即可。如果对同居财产分割有争议,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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