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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班时间遭受人身伤害,公司是否有责任,属于工伤吗

争议解决 2011-07-26 08:5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我国2004年1月1日实行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人身伤害事故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不知道您的具体受伤情况,所以只能提供以上供您参考。祝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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