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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单位和用人单位双方协议确定,用人单位保安员与用工单位不存在雇佣或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按国家规定办理保安员的劳动及社保关系。用人单位员工出现劳动争议或发生人身伤害,由用人单位负责,与用工单位无关。。。这个合法吗?若用人单位人员发生人身伤害,用工单位是否有责任?

其他 2019-11-06 05:5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用工单位是有责任
    【追问】您 的意思是虽然双方协议规定用人单位保安员与用工单位不存在雇佣或劳动关系,若用人单位人员发生人身伤害,用工单位和用人单位都是有责任的是吗?
    【回答】是的,,,,。
  • 根据《劳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具备如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怎么办?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1、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企业调解委员会或基层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法院受理哪些劳动争议案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3、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 你好,员工和谁签订协议由谁承担,也就是存在劳动关系的单位承担。
  • 合法的,双方已有协议。
    【追问】您好,你说是合法的,那若用人单位人员发生人身伤害,用工单位就不用赔偿了是吗?
    【回答】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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