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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姐离婚十几年了,当时因为我前姐夫总是实施家庭暴力,为了孩子能在正常的环境下成长,我姐姐选择了离婚,但是被逼签订了不平等的离婚协议。没有分割财产,只是取回了自己结婚时带去的所有物品,我前姐夫也不给孩子一点抚养费,如今孩子已经16岁了,几次都差点辍学,在有点法律常识的朋友的提醒下想起来起诉问孩子的生父所要抚养费,我想知道现在还能要以前的那些年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吗?

离婚 2009-04-08 22:0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以,尽快主张权利吧。
  • 抚养权和监护权是不同的,法律规定生父生母都有抚养和监护子女的义务 抚养子女,一方有权力要求另一方每月支付抚养费(工作收入的百分之二十,百分之三十)监护, 一方有权力要求另一方给予探望子女生活情况婚. 离婚了,如果孩子未成年犯罪,离婚的父母都有法律责任。我国婚姻法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法律讲求证据,不可口说无凭.如果你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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