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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上海一家民营公司做设备销售工作,从去年进公司到现在一年时间。 我们进公司老板面试的时候说好的销售员每个月1台设备的销售任务,这一台设备是没有提成的,而到了结提成的时候从10年10月份到11年3月份总共6个月的时间应该算6台任务,应该扣除6台提成的钱,而公司在给我算提成的时候给我扣去了12台提成的钱,我就问老板为什么这样算,老板说每个月扣去了2台设备的任务。 1,由于合同上面没有明确的条文约定提成的计算方法,而只是面试的时候一个口头约定,请问遇到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需要哪些证据? 2,由于该公司各方面素质太差,同行业有另外两家公司知道我的业绩做的非常好,现在另外两家公司挖我去他们公司上班,由于老板知道有其他公司挖我而故意压着提成不发,这怎么办? 3, 之前公司遗留给我的客户,公司口头上对我们销售说公司所遗留的客户,以后签单就是我们自己的,提成照发,但是由于产品质量本身问题,导致了客户退货。因此公司在算提成的时候扣了我的业绩上5套设备的提成,原因是说公司在该客户身上花了不少精力,所以公司说这5套提成不给。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谢谢!

其他 2011-07-26 07:3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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