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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您好!我和现在的先生是办理了结婚证的再婚夫妻,在一起生活已有五年多时间。五年来,因性格不合、三观各异,吵吵闹闹从未间断,他甚至多次对我实施家暴,但考虑到他作为继父,几年来对我孩子的培养,我忍辱负重。今年6月中旬他酒后再次对我动用家暴,在合适的时机,我向他口头表态不想和他这样过下去了。于是,他几次找我谈话,不答应跟我离婚,说就算法院以他施行家暴为由准许离婚,他也不会放过我,他要我死!最后,我带孩子不辞而别,离家出走,回我老家。因为债务问题尚未协商清楚,目前还没办理离婚手续。现特向您请教一些问题!1、先生对我实施家暴,他需对我承担何等程度的法律责任。2、今年三月下旬,先生联系平安银行放贷公司,跟我说好用我婚前买的商业保险合同抵押贷款,用于扩大他培训中心规模。我和他一起到平安银行办理了贷款。款项一到我账上,他便用手机银行把钱转到他账户。头几个月基本上能够按时还款。自我离家出走后,他不再主动还钱了!银行打电话给他,他说是我借的钱与他无关。

离婚 2017-11-14 23:0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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