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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山区,耕地经常招到野猪破坏土地荒废几年后承包给他人植树,之后才知道他办有林权证,亩数和林权证年限都迢出承包合同一倍,请问他办林权证合法吗?

其他 2019-08-04 20:1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已做了规定,即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具体处理时应注意的是,在判决互相返还时,不能只判决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土地返还给发包方,还应处理好属于承包人的财产。由于承包合同的特殊性,除生产工具可移动性的东西承包人可自行带走外,对处于生长期的作物具有不可移动的特点,还有与发展生产有关的基础设施如灌溉用的水井,进入承包地修建的道路、电路、方便承包人开发居住的房屋等均属不能移运的附着物,应作价补偿。如果一方有损失,则应根据引起合同无效的过错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发包方不能利用无效合同获得被返还土地的同时,而无偿获得所有权属于承包人的地上附着物。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效力之争,主要是争议承包合同的签订是否经过民主议定,即是否按照土地管理法、村民组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集体经济组织在对外发包土地时,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未经此程序则合同无效。
  • 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要注意什么  一、土地纠纷必须处理到位,严禁回避矛盾。在土地承包纠纷未彻底处理前,存在土地承包纠纷的村民小组的所有农户都不能签订合同,以免堵死土地承包纠纷调处的空间。  二、签订合同必须阳光操作,严禁闭门造车。凡是农户耕地台帐登记没有入户核实并经农户签字确认的村组,签订合同要一律登门入户。  三、农户签字必须真实可靠,严禁随意代签。在签订合同过程中,要充分宣传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政策,尊重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使农户签字代表农户的真实意愿。  四、合同填写必须整洁规范,严禁自作主张。下列内容必须统一规范:  1、合同封面上的“合同编号”和“鉴证编号”为同一编号;  2、“承包方代表姓名”要与身份证一致;  3、“承包土地人口”为农户现有人口;  4、“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与“承包方代表关系”要明确;  5、“承包期限”起始日期为签订合同的现时日期;  6、“承包方签章”如无私章的,应由承包方签名并按手印确认;  7、“承包土地地块情况”长、宽可以不填,面积一定要填,地块“田界”必须准确具体,台账登记不准确具体的应予纠正;  8、“地块地类”只分水田、旱地两类;  9、“承包地附着物情况”要实事求是,不能漏填错填;  10、“鉴证机关签章”必须在对签订合同进行认真审查后进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能签章。
  • 你好 承租到期了么?具体咨询当地部门.
    【追问】您好李律师:我们的承包合同到35年到期,我们还有国家颁发的土地使有证书,请您给我们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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