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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离婚后我有三个孩子,女方想要一个,但我不想让她(他)们分开,因为孩子也不想去女方那边,这样我是不是可以不给

离婚 2017-11-20 20:1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好,离婚可以去身份证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或者在居住满一年的城市进行诉讼离婚。 没有离不了的婚,通过诉讼离婚,经过相应程序,可以达到即便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也会判决离婚的结果。 孩子抚养权:可以协商,一方不要孩子,另一方要,给一方。协商不成起诉至法院,法官综合考虑,两岁以内抚养权给妈妈,十岁以上有权选择抚养人,谁更有利于小孩生活,经济条件的因素确定。如果一方婚内有出轨,殴打,虐待等行为,另一方可搜集证据,主张一定的赔偿。 共同财产,建议先列出财产,然后本律师可以帮您分析,原则是共同共有分割。 您有其他疑问,欢迎来电咨询!
  • 三个小孩,法院不会判决由一人抚养的
  •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并争取孩子抚养权。
  • 需有充分理由,如需帮助可联系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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