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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是弟弟和爸爸的名字,还了5年按揭款,现在弟弟想要钱就突然想把房子卖掉,我们全家都反对卖房(父母唯一住房,外加弟弟的女儿刚入读小学,属于划片区的购房入学。如果卖房一来父母只能租房住,二来侄女读书就没着落了,所以我们都反对卖房)。我们不同意卖房弟弟就不交按揭款也不管父母了,父母年老收入不能支撑余下的15年贷款。我作为女儿想留住这套房。如果我交以后的按揭款,弟弟向法院申请财产分割的时候我交的按揭款会不会判出来还给我?或者我怎么操作可以买弟弟的50%房产占比?(我已婚户口也从父母户口本里签出)谢谢各位帮忙解答!

其他 2017-11-22 17:0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变更产权人,房产证上加你的名字。
    【追问】我的想法就是房产证上加我的名字,把弟弟的名字去掉,我是不是就得按照市价把弟弟那50%占比买过来,再一起去房管局变更房产所有人?
    【回答】如果是共同共有,加名字不一定要以买卖方式,也可以赠予。过户手续和税费具体可以到房管局咨询。
  • 可以让你父母给你书面证明你付了多少贷款,享受什么权利,也可以去公证处进行公证。
    【追问】公正只需要我和父母去还是也需要弟弟一起去?比如我写个协议,XX时间开始由我还按揭款,以后卖房所得款要把我付的按揭款还给我?大概意思是这样吗?
    【回答】公证的具体事宜可以去公证处咨询,需要按照公证处的要求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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