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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6年4月15号来的这家公司,来公司前谈的工资是5000每月(交保险前),拿到手是4400多一点,来公司第一天人事让我签了张单子,上面写了公司名字,和交保险前工资(5000)和交保险后工资(4400多),等两个月后签的合同上写的基本工资是2000,双休,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夏季)冬天是。人事人说是公司为了避税才这样写的。我也不太懂就签了,没多久公司口头说要单休了,我就没有双休了,每周都上六天班,也没有加班费,也没有补休。后来人事负责人没多久就不干了,到现在为止换了两个了,现在这位人事负责人2017年10月的时候又给我们重新签了份合同,写的是基本工资2000,休一天,上班时间还是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冬季),现在是一周双休,一周单休,每周二和周四都加班到晚上7点或7点半,也没有加班费,我们所有的加班都没有加班费。现在领导说我们要有自我突破,要有新方法。我们也是按领导要求做事的,能做的也都在做,也和领导说过了。现在我可能面临被替换掉,我想问一下,公司该给我哪些补尝?谢谢

其他 2017-11-23 14:0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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