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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期老板没管,自己掏药费,开始以为只是外伤就在小诊所医治,休息三天后就上班,伤口俞合后受伤步位还红肿,再到大医院检查是骨折,医生说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期,现只能保守治疗,没长期休息假,请问有工伤保险,如果不终止合同,单位应该赔偿那些?

其他 2017-11-26 21:5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先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再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具体几级伤残以鉴定结果为准,最后,双方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有工伤保险的,除社会保险部门支付劳动者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伤残鉴定费等等外,用人单位一般需要支付劳动者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交通费等等费用,没有工伤保险的,全部由用人单位赔偿劳动者,具体赔偿金额需要结合劳动者月工资、工伤休息时间等等确定。
  • 首先要认定是不是工伤
    【追问】老板以申请了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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