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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代理化妆品,所有费用都是我一个人出资的。我雇佣了一个朋友负责运营,我当时给她口头约定底薪3000+5%提成+纯利润的55分红。一共干了四个月,其中两个月已经把工资从她收到的客户进货款中扣除了,但是他没写工资收条,她现在卷走四万多货款,非咬定说是合伙,我当时说让她过来合作干,如果打官司我们能认定是合伙吗

其他 2017-11-27 08:2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认为你们之前是雇佣关系而非合伙,需要收集关于雇佣关系的相关证据。
    【追问】我有跟她老公的电话录音,里面我问他老公当时怎么谈的合作?是不是我自己代理她负责运营,每月给她底薪3000+提成5%+减出所有成本的纯利润对半平分,你说这个录音会认定是雇佣关系还是合伙关系?问题是我一直认为员工与老板都是合作关系
    【回答】像合伙关系,雇佣关系没必要分配利润,详细来电咨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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