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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鞋厂已经工作十年了,只有签了一份合同,2004年到2007年的,新合同到现在也没有续签。现在厂里要裁员,请问补偿金怎么算? 另外厂里要安排我到其他部门上班,我不想去,这样我不接受的话,会不会就拿不到赔偿金了?现在厂里说只给我们部门放假一个半月,说不愿意做下去的就写辞职书,然后给发工资,我们怎么办? 我厂里的社保已经交了6年了,如果被辞退的话,有没有需要特别注意到地方?

调解 2009-04-09 11: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辞职书不能写,因为单位没有与你签订新的书面劳动合同,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你11个月期间的双倍工资。至于公司裁员,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10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还有疑问,可来电咨询
  • 关键是证据,可仲裁维权.
  • 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你11月期间的双倍工资,并要求单位支付你10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建议你无论单位怎么逼迫都不要写辞职书,如果写了恐怕就拿不到经济补偿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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