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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有辆车,抵押过。三月份病故,我通过法院调解,十一月已获得这辆车的继承权,也已还清借款,在办理解除抵押时为什么还要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并要求法官到场?我到哪里去办?

其他 2020-05-26 23:54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你好,直接你承办法官,必要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 您好,具体建议咨询经办法官。如果有争议,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 你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即会出具该文书
  • 咨询办案法官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书面的《执行通知书》,不能通过电话通知或者让申请人通知。如被执行人对法院执行工作有异议,可以向纪委驻法院检查组或上级法院投诉。
    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应采取强制与说服教育相结合。人民法院在执行中既要采取强制手段,又要对当事人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以促使其自动履行,只有在说服教育无效的情况下,才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 1、法院调解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庭前调解,就是在开庭前法院组织调解,如离婚案件、人身损害案件必须有庭前调解形式。一种是庭后调解,即在开庭后再组织调解。
    2、调解时如一方不同意调解或者被告不到庭那么就不能调解。
    3、调解不同开庭,原告与被告也不必如开庭这么对抗,双方在做出让步的情形下促成调解。
  •   协助执行通知书是送达给因案件需要而负有协助人民法院执行义务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规定,在以下情况下需向有关单位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
    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1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冻结、划拨存款,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0条规定,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你好! 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致电咨询或者当面约谈。
  • 可以依法办理 可以携带材料预约咨询任涌律师15年法律从业经验
  • 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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