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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我们小区的物业在我们没有装修前答应邻居的空调可以安装在我们的窗户下的空调位,(和邻居的墙成90度,但对方把空调整个安装在我的墙体上,上面一点点就是我的窗户,外墙外面标注为天空),造成我们的空调没地方安装,后来协调不成,以前那个物管员也离职了,请教物业这种情况算什么呢?算失职?不作为?还是属于什么?一开始物业经理过来看是还说那位空置应该属于我们的,第二天经理的上级经理过来时他就不敢说话了,只说是众墙,不好说,应该上级和邻居的亲戚有一定的利益关系,他们参与了小区的建筑,后面物业就没再协调过了。在我提前告知要装修并会争得激烈的那一天,物业的所有人员就是接了电话也不到场(所有通话谈话都有录音)当时也有报警,物业一直没出现。为此我就一直没交物业管理费,我们也基本不在那里住,前几天物管说如果物业费再不交可能起诉。请教我应该如何处理这事情?谢谢!

物业管理合同 2017-12-19 22:5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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