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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村2002年前后在邻村(同属一个村公所)水源林源头的大片荒地上开荒种植杉木、黄柏等树种,邻村经过诉讼程序反对我村种植树木,但是败诉。在今后的几年时间里我村陆续在该荒地上开荒植树。但是今年三月邻村的人邀请我乡林经股的人员对该水源林源头进行圈地保护,包括我村已经开荒成林的大批树苗被对方毁损和损坏,请问对方的行为违法吗,我们可以提出赔偿吗/

调解 2009-04-11 13: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的这个问题在桂林的许多地方都有,如果需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看你们村在确定土地,林权所有权时的确权时的具体情况,我处理过这种土地纠纷问题,只要对方没有证据证明该土地权属证据,可以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如果不服处理决定,可以诉讼解决。
  • 可以提出索赔
  • 对方已经侵犯了你的林木所用权,你们依法可以提出索赔的。另外建议你们向县级以上政府申请,以取得该荒地长期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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