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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广州内退职工,45岁,26年工龄,现公司改制,要我同意将内退关系转到另一公司,重签劳动合同,仅有5千限期签约奖,每年退养金递增5%,没任何补偿,由于该新公司是破产企业,注资9千万重组,我担心转过去权益无保障,公司现提出一次性支付扣除三金后的退养金支付给我,请问是否合理合法?我提出要5万元补偿才签约是否可行?另外这一次性的5年退养金(约5万)要不要缴税?我怎么办?限期两天内签约!!!明天又要逼签了!希望能教我!!!非常感谢!

调解 2011-07-30 08:2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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