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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14岁,上初一,在学校课间回教室的途中,被两个奔跑变换方向的同学碰倒,双臂骨折,撞人的同学和学校有没有责任,医药费由谁承担?

其他 2017-12-06 21:5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撞人的同学是要承担责任的,对于学校,根据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如果学校尽到了义务,则没有赔偿的义务。另外,还需要看你家小孩在这起事故中有无责任,医药费的承担是根据责任的划分来各自承担的。
  • 撞的那两个同学负赔偿责任,至于学校是否担责还要学校是否尽到了安全责任
  • 撞人的同学应该是有责任的,至于学校,那要看学校有没有过错了。
  • 肇事者及其监护人承担责任,学校根据过错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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