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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购房时均价3180,总款67万,后来讲价65万,购房合同他们给我写的是65万的均价3069点几。交房后,房管局去测,面积大了,售楼处让我按照3180补款。到底是按购房合同上写的单价来算还是按照当时的市场价来算?

其他 2017-12-06 18:1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法律针对面积,超出原来约定的情况。有明确规定。不需要按照,原来的价格补差。
    【追问】原来面积181.38,现在大了4.51个平方,185.89。苏律师,法律规定大多少面积不用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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