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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婚前有所在企业股份,婚后经历资本公积转赠股本、集体购买离职员工股份、送红股等一系列变化。我不是公司中层及以上的管理人员,对经营没有决定权。这些变化都是董事会决议的,我也没有机会再投资扩股,只是股份数不断增加。在此工作二十年后,我近期也离职了。爱人刚提出离婚。目前公司未上市。请问个人股权经历这些变化后,是否仍属于个人财产?

离婚 2017-12-15 15:5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基于你婚前股份而送股\分红属于股票的法定孳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还需要详细了解情况分析可与我联系帮你研究下
    【追问】请问张律师,基于婚前股份而送股\分红属于股票的法定孳息,这个法律依据在哪?
  • 如果是基于你婚前股份而送股\分红属于股票的法定孳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还需要详细了解情况分析
  • 原则上属于个人财产。
    【追问】请问毛律师,原则上属于个人财产娥依据是?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需要具体的分析,如果是基于你婚前股份而送股\分红属于股票的法定孳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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