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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个小区上个月在选举业委会,筹备组从区房管所获得了我们小区的业主清册,由于本小区有许多房子尚未办理房产证,在这次的选举中,筹备组把我们一部分业主的没办房产证的一百余套房屋全部划归开发商名下,由开发商投了票,开发商投下了赞成票赞成他们上台。我们早已收房入住多年,有购房合同、有网签备案,我们之前找筹备组要选票,筹备组拒绝给我们选票,他们的说法是:“我们的业主清册是政府给的,上面记载你们不是业主,你们有意见找政府”。我们去找市房管局,房管局表示发了指导意见——“业主身份的核定应当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执行。”(此文给了复印件给我们),我们开票当天我们在唱票现场做最后抗争,被筹备组的人挡在门外:“你不是业主,不能进入唱票区!不准偷看业主的选票!”,我们真金白银购买的房子,收楼多年,一朝被剥夺业主身份,我们异常愤怒。我有两套房被这样操作了,另有多位业主跟我这种情况一样,目前选举结果统计显示他们已经成功当选,结果还在公示中。现在我们准备委托律师,打一场业主撤销权之诉,若有信心代理本案,请联系本人。

其他 2017-12-13 11:4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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