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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样一个情况:对方77岁阿公驾驶电动三轮车,前排搭载一人(共两人),且无驾驶证,在机动车道行驶。我机动车与三轮车对向行驶,在十字路口向左转弯,三轮车撞我机动车右侧(前门与后门中间),导致三轮车侧翻使三轮车两人受伤(我的机动车与对方三轮车也都损坏)。责任怎么划分,我方或对方需要承担什么?

其他 2017-12-14 12: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事故责任由交警认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原则有以下三点:1、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即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违犯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也就是俗称的违章行为。如不存在违章行为,就不属于交通事故。2、违章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交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要负相应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3、当事人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的大小,认定当事人应负交通事故责任的大小。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 请及时报警,希望这对你有所帮助,具体可来电咨询。
  • 以交警认定为准
  • 由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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