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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橡胶厂工作一年多了,2010年12月17日我请假回家看见母亲生病严重就送母亲到医院检查治疗,区医院检查不出病因就叫我将母亲转到大医院去检查治疗。因我向公司只请了10天假,我于12月25日电话告知部门主管再请假5天,我会寄证明给他。12月29日我母亲在贵州省人民医院检查出胆囔癌病症,在母亲住院无人照顾的情况下,我电话告知部门主管续假并及时将母亲住院证明和续假申请快递给同事转交给部门主管续假。公司却以旷工将我开除。 请问这样合理吗、、、

合伙企业 2011-08-01 14:2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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