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律师您好,我弟弟是在应届毕业生时就被用人单位A局招去上班的,当时招聘时A局承诺好的3个月试用期后和A局签正式劳动合同。但事实是A局一直都没有和他们签订正式合同,而是通过劳务派遣公司和我弟弟签订了临时用工协议,只是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签的临时用工协议。工资是由用工单位A局发,但无论A局还是劳务派遣单位都没有给他交工商保险和社保等,而是由A局每月在工资里加入几百块所谓的保险费补助费。我弟弟今年上半年在给公司外出办事途中发生了车祸当场身亡,事后A局和我父母签订了一份工亡赔偿协议,但这件事结束后A局人员递给我父母一份某保险公司的意健险索赔及保险金领取委托书让我父母签字,此时我父母才知道A局实际上为我弟弟投了建筑工人团体意外险。但是由于当时对这个不懂我父母就没有同意签委托协议。后我们通过该保险公司了解到这份保险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是A局,但是保险公司的人说是无指定受益人。A局的意思是让我父母签这个委托书以便他们可以领取理赔金。请问,按我弟弟这种情况,我家人在获得A局的工亡补偿后,可以同时得到建工团体意外险的赔偿吗。另外就是,保险公司说如果A局同意让我父母理赔时,那必须提供我弟弟和劳务派遣公司的临时用工协议,以及劳务派遣公司和A局的一个协议。但是A局不给怎么办。

其他 2017-12-14 01:2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西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