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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和妻子原是同一个单位的,93年单位分给了我们公租房结婚,后来又自建了20几平米,我现在已离开原单位了,她还在原单位,去年我们由法院判决离婚了,房子没有判决。现在该房子正在棚户区改造,请问这房子有我的吗?

其他 2017-12-16 16: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都是单位员工 那么单位分配了公租房承租人就是你们夫妻两 具体还是要看你们跟单位的公租房协议 离婚诉讼房子没有处理的原因肯定也是因为这个房子产权人归单位所有
    【追问】我现在已经离开原单位了,而且现在参加棚户区改造的是单位的20平方,我们自建的没有参加棚改,原来交房租费的名字是她的,她现在说承租人是她一个人,请问是这样的吗?
    【回答】你们承租房协议上只是她一个人名字? 离婚时法院没有处理,如果涉及拆迁补偿也是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
  • 自建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公租房如未经房改的,不属于共同财产。
  • 如果离婚后你们没有对房产居住权以及产权做出分割,应该有你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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