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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前,如一方在外以个人名字借款、贷款,并且是在另一方不知情况使用这种情况夫妻需要共同偿还吗?(不知情者也不无法提供证明负债者借款或者贷款用哪方面)

离婚 2017-12-16 16:3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不需要承担责任,但是看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相应证据,如需起诉或应诉可以联系我
  •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2的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如果你能够证明提交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材料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19条第3款除外情形的属于个人债务,具体证据的搜集可以电联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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