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公司人事主管(以下简称小王)入职时跟公司约定好试用期六个月,第三个月开始买社保,小王第五个月离职,要求补第一个月和第二个月社保,公司同意,但是去劳动局确定劳动关系申请补缴社保时发现她在职时未给自己作劳动合同备案,劳动局不能出具劳动关系确认书,小王去仲裁,仲裁不受理,随后小王起诉到法院,这种情况下,作为公司该如何答辩。

仲裁 2017-12-18 09:0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珠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