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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房产证上,产权人是他,共有人是我,各有百分之50,现在都同意卖,当时我同意他在银行做了抵押并注明是他自己用款。这也是要卖房的原因,现在以30万卖出,也签了合同,买方先付15万给他解押,我的15万买方需要用该房贷款再给我。问题:我很担心他收到15万后不去解押或解押后不卖了违约,如果买方起诉,我是否受到连带责任。合同应该改怎样注明我才不受牵连,{首付款是他自己签字收} 谢谢

其他 2009-04-11 09:0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共同去办理解押手续就可以了。 解压后,立即去房产管理部门办过户手续。如怕其解押后不同意了,就另签一个你二人之间的协议约定相关事宜,但该约定不能对抗购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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