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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现公司签订了一年期的劳动合同,08年5月份(含试用期3个月,是不是违法的?)-09年5月份,合同约定薪水是1000元/月,实际薪水是税后4425元/月。老板昨天在不知道我怀孕的前提下提前一个月以公司金融危机经营不善为由提出不和我续约,然后我告诉老板目前已怀孕将近两个月,上个星期六刚去医院做了B超,老板得知后依然坚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并提出按照最低生活标准(上海960元/月)补偿12个月工资,目前状况就是,老板希望我能接受补偿,说如果我继续上班的话,到时候还要调岗降薪,毕竟我的合同工资只有1000元。现在没办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毕竟大家都闹的不开心,但是也没办法接受最低工资的补偿,请问该怎么处理,法律是否对此有相关补偿规定,谢谢

其他 2009-04-11 21:02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存在以下错误: 1、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约定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故劳动合同中约定三个月的试用期违法; 2、在你怀孕期间及将来的哺乳期间公司是不能和你解除合同的,且要按原工资向你支付报酬,而且你的法定的产假,在产假期间公司也应当按正常工作向你支付工资; 3、公司提出的只是建议,你可以考虑是否接受,如果你不接受单位不是能解除合同的,如果单位单方解除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单位暂时不能与你解除合同,建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公司不可以和你解除合同。你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该劳动合同。另,合同约定工资和实际发放工资不符的 ,按实发工资支付。
  • 辛明辉律师回答的非常到位了!
  • 单位不能与你解除合同,建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应该按照你的实际工资为计算基数发放假期工资 ,不用害怕,你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保护。问题是你自己是不是愿意这么做。
  • 如果有证据证明你的实际工资,正常上班的话,可以要求按实际工资支付。
  • 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单位违法,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不能与你解除合同,做法是违法的,建议进进仲裁或反映至劳动监察。如对答复满意,请点击采纳。
  • 你好,单位违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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