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怀孕因先兆流产在家休息,近三个月,我公司要求我出示连续的,且是一个医院的假条,而中间我换了医院,因为没有想好在哪家医院建档。开的假条是半个月一张的,一共是两个月的,盖章错盖了急诊章。我公司说我的假条是假的,而且不是连续一个医院的,无效!所以我到之前去看病的第一所医院补开了假条,医院看了我之前在他本医院的先兆流产检查属实,就补给了我假条。我又交到公司,但公司咬定我上次的“假假条”,说我严重违反了公司规定,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我要怎样维护我的权益。

妇女儿童权益 2013-02-05 23:04 人浏览
共17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