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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因私人原因主动离职的,原本口头谈妥工资结清的(打银行卡付清),但后来老板反悔,还要求我回去上班,我没同意,就故意拖着不给,大概还有25000块,拖了大概五个月了,我能起诉他吗?合同及合同附件都有-自己拟定的

银行 2017-12-19 10: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肯定违法。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罚款只有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国家行政机关才有,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在任何情况下不到克扣工资。《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拖欠或者克扣工资的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拖欠工资(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相关证据),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下达行政处罚处理决定;逾期未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逾期不改正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工资数额50%-100%的赔偿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6条)
  • 您好!关于离职后公示拖欠工资的,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劳动监察,劳动监察受理拖欠工资和未缴纳社会保险投诉。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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