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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办居住证没有房产证,只有租房合同,可以办居住证吗

其他 2019-12-14 20:43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具体建议咨询所在地 派出所和户籍登记部门。涉及争议,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维护您的权益。
    【追问】办居住证,还要请律师?不是吧
  • 建议去当地派出所咨询所需要的材料。
  • 咨询社区服务中心
  • 依法应当给与补偿的包括两部分。第一部份,是土地的补偿金。第二部分,是房子的补偿金。依照《解释》第二十二条中“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应予支持”以及“承包方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和第二十三条中“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放弃统一安置的家庭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安置补助费的,应予支持”的规定,此类纠纷的原告是以承包者身份起诉的,起诉的事实根据是其承包的土地被征收或征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是对被征地承包方财产损失的补偿,理应支付给承包方;安置补助费是对被征地承包方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只要该承包者放弃统一安置,该笔费用亦应支付给该承包者。根据最高法院民事案由规定,此类纠纷的案由应属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法院应当受理。
  • 房屋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条件
    一般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中有租期规定的,承租人、出租人双方不得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否则即是违约行为,要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出租人、承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达一定时间的。
    4.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承租人严重损坏房屋或者辅助设备而拒不维修、拒不赔偿的。
    6.出租人因不可预见的原因
  •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3)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4)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5)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6)租赁期限;
    (7)房屋维修责任;
    (8)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9)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10)其他约定。
  • 你好 咨询户籍管理部门
  • 建议去当地派出所咨询所需要的材料。
  • 需要房东同意
  • 办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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