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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奶奶一直住一起,我和我爸爸的户口也和我奶奶在一起,现在我奶奶去世了,我奶奶的户口在去世前移出了,把房子过户给了我大伯,之间我们没有任何的签字,这样正常吗?听说和我奶奶住了20年以上我就有居住权是这样吗?

诉讼 2009-04-13 10:3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承租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将公产房变更承租人,所以你奶奶的作法是正确的,无需其它人签字同意。按天津市政府关于公产房的规定,共同居住的人不能因为共居20年就取得居住权或承租权。
  • 你奶奶生前转让公房承租权是不需要别人同意的。
  • 如果你大伯是在你奶奶生前进行的更名过户,应查看过户的理由及手续是否完备。现在只有置换(买卖)的形式。
  • 你奶奶作为承租人,有权利转让承租权,不需要你们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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