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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公租房,单位自行规定交了部分预付款,再婚后按政府房改文件7年才陆续办完购房的申请、协议,补交全额购房款,拿到二证,这属于夫妻公共财产吗?现女方有病,男方多次申请离婚,房产如何判?

其他 2020-09-05 22:16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房子是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这种情况是挽回不了的话,是可以要补偿的,为了最大程度的保障你的权益,我需要了解案件更多的具体信息,建议转为一对一咨询或者来电免费咨询,我会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分析给出法律指导。
  • 您好,我们可以帮忙协调,调节感情纠纷。但是您也要注意,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适合调节的,如果真到了那一步,还是建议准备充分,争取维护您的最大权益。本人处理过大量的婚姻家庭案件,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如需帮助欢迎来电咨询。
  • 你好,请问你们是要离婚吗? 这样吧,我现在在办公室,你现在是否方便?方便的话及时来电咨询。 如果很紧急的话你可以直接来电我们详细聊一下,用法律途径解决。 来电免费,我们会最大权益帮助你争取的
  • 您好,对于婚后的补交全额部分是可以要求分割的。离婚涉及财产纠纷和抚养权归属问题,请问你的具体意愿是什么?如果方便的话,可以来电详谈,以便更好地交流指导,咨询免费。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 婚后财产如何分割的例外情况:
    随着房价的高涨,很多男女在结婚时会将房子作为考虑的重要条件,导致正常的婚恋观受到严重冲击。离婚夫妻房产分割时,也会遭遇到种种难题,造成不公现象的发生。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婚后取得房产的一种情况进行了明确规定:
    1、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服役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在此种情况下,获得的房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计入共同财产的分割。
    2、 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此时,也可将自己占有的份额视为个人财产,婚后财产分割时不参与分割。
    明确了婚后财产哪些属于分割的范围后,按照法律规定的分割原则对婚后财产进行分割,看似简单,其实不然。幸福的家庭是一样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因此,谁家的情况是怎样的,只有当事人知道。并且,有些夫妻之间还有一些难言之隐,即是闹上法庭请求分割婚后财产,也会因为一方或双方隐瞒事实,造成不公。因此,在事情复杂时,可以选择请求律师的帮助,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 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处理为: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主要应包括下列内容1、明确婚前财产的范围及归属;
    2、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及使用方法;
    3、确立夫妻双方在家庭生活中的权利、义务;
    4、协议的生效、撤销;
    5、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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