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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老人在世,有三个儿子,老三当时没结婚,大人就写成老三的名字,现在老人需要三个儿子照顾,老大老二分家才管,可是老三说都是他的,现在父母要收回家产从新分家,现在能不能收回?

其他 2019-05-31 09:4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分家要分配的是家庭的共有财产,并且要符合法定的程序。
  •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继承法》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因此对于家产如何分割,我国法律尊重财产所有人自己的意愿,如果当事人有自己的分配意愿法律予以保护,如果当事人去世后,遗产没有分配,则可以依照我国法律的具体规定进行分配。
  • 如果已经完成登记的话,这个原则上是不可以的, 不过如果是不赡养老人,这个老人是可以依据这个要求返还的。
  • 你好,是可以的,由老人自愿分配
  • 如果已经分家了,不能重新分了。但赡养老人,是子女的义务,跟分家没有法律关系的
    【追问】没有分家,老大老二不知道这事,老三自己一个人办的
    【回答】已经登记为老三的名字了,应该是不能再收回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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