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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俩争宅础地,老大先分家,分了有10几年,老二又分家,父亲给老二分了一块可以盖房子的地,现在老大要以要养父亲要这块地,理由是队里分这块的时候是以4人份分的,他现在要管老父亲所以就要老父亲的那份给他。老二不愿给的理由是老父亲分家的时候把这块地给了他,所以就没有了老父亲的那份了,老父亲有自已的地。应怎么办?老大先分家,老二又分家,老二不愿给的理由是老父亲分家的时候把这块地给了他,应怎么办?

继承 2019-10-01 14:2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 父母有绝对的权力支配自己的遗产,可以给任何一个不相干的人,也可以不给任何一自己的亲人,无需与其他人商量。
    2. 财产是老头50%,老伴50%,老头与老伴都只能把自己的50%立遗嘱。
    3. 遗嘱产生法律效力。一,立遗嘱的人神志清醒。二,立遗嘱的人不受人胁迫。代立遗嘱的话需要两个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要立遗嘱的人签名,公证一下是好的。
    4.有继承权的继承者只能是狡辩立遗嘱的人神志不清醒或受人胁迫不是自己真实意思的表示。
    5. 可以要生活费,精神上的是强求不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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