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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一年,男方生活太邋遢不知改,男方太过听他父母的话。曾经男方的父亲对我说过他儿子当时娶我是被他父亲逼的。男方太过听他父母的话导致婚姻破裂,男方母亲有过精神病之类的疾病现在好了急了也是大声喊叫,孩子才5个月一直跟我在一起,我想离婚男方不同意,请问我该怎么办,孩子我是要抚养权的。

离婚 2017-12-28 16: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您好,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 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 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同时,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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