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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公司。如果有股东想转让股权,对外转让不出去,而其他股东也不愿意购买怎样退股?

其他 2017-12-28 17:5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对于企业内部转让,一般都有一个优先认购权。即公司创始人或实际所有人在转让给你的合同上的约定,“当有股权转让意向并且转让价格相同时,原先转让给你的股东具有优先认购权”也就是说,价格相同时,你必须得把股权转让给他。这是当初你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里明确表明的。你可以翻一翻当初的转让协议是否有这一条。其次就是,当初转让协议的特别约定啥的,比如多少年之内不得转让,股权回购的价格约定等。内部转让行为必须提前通知所有股东,这是为了让所有股东有权参与此次股权装让的目的,没有通知的话,《公司法》规定:此次转让行为视为无效。合伙企业股权转让流程详情请看《公司法》第三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五章“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 合伙人要退股的,首先应该根据双方间的合伙协议来处理。   如果合伙协议中对此没有明确约定的,则应该由双方通过协商来处理。原则上可以将对方的出资退回,并参照双方所约定的盈利分配比例来对合伙期间的盈利或亏损进行分割。   另外,合伙人在退出合伙后,对合伙期间报形成的债务仍要承担连带责任。
  •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如果股权在股东之间转让,直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如果是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人的,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中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执行。股权转让完成后,应召开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 股份不愿意购买可以对第三人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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