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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家有这样一种情况:在我父亲病重之时,正赶上村里通路,我家的房子正好在线上,但是我的父亲对村里的事很支持,于是在我家没有房子住的情况下,搬家了,搬到我小叔的房子里(他在县城有楼房,这房子闲置),还和村里签订合同:村里无偿给我家划宅基地,还说这房子我家有永久居住权,但没有买卖权.12年过去了,村里一直没给我们划宅基地,我小叔又跟我们要房子.于是我大姐(我家只有女孩,大姐嫁到本村))没有交村里的土地承包费(2.4母),以此让村里给划宅基地.但是村里却不让我姐浇地.关于我母亲的宅基地的问题,我们又去村委协商,村里是这样答复我们的:说镇上已经多年没有审批宅基地了,据说因为我村很小,有被迁到其他村的可能,那时会根据宅基地的大小分到或便宜买到房子.村里给我们开具的证明条可以作为证据分到房子.我想问:多年以后如果真的能分到房子,而我的母亲如果不在了,母亲还能分到房子吗?我们有权去申请分房子吗?我们能继承这样的房子吗?我们对法律了解很少,我们担心这是村委在敷衍我们.麻烦你能帮助我们.谢谢.

其他 2009-04-13 10:5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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