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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付首付买的房,房本上是女方的名字,婚后共同还房贷,离婚后房子归谁?房子如果还没有还完贷款,是不是房子归谁,以后谁就还剩下的房贷?

离婚 2018-01-02 18:4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欢迎来电咨询。
  • 你好,需要对房屋进行分割,拍卖或折价补偿对方。
  • 你好,属于共同财产的平均分割。具体可来电咨询
  • 你好 协商不了可以诉讼主张分割
  • 先行协商,若不成,一般就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及房屋增值的部分就进行分割。详情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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