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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在校学生,2009年11月25日下午和同学在学校操场双打羽毛球,我所戴眼镜的树脂镜片被王某的羽毛球拍打破,镜片碎片划破我右眼瞳孔正前方角膜。当晚进行了眼科急诊手术,住院6天,伤眼至今视力受影响,看物模糊。当时王某述说其家境不好,所以其只在手术前垫付了1000元后,之后的住院费用,出院后门诊开药及检查费用都是我自己全额承担。事后王某去了成都某地实习,未能及时与他面谈赔偿事宜。学校学生处领导则认为如果我们私下谈不妥,再由学校出面调解。事情一拖就快两年了,由于还有一年就要毕业,所以今日我在QQ上与王某谈论医药费的事情。我个人的意见是医药费用他承担60%,门诊开药及检查费用我自己承担,不强求他立即赔偿,只需要他表态并有书面的保证。他则认为“不是很合理 ”。我问他的想法,他则以“回学校面谈”为由推脱,并说“凭心而论,我有好大责任”。这令我内心很不安。所以我现在寻求法律援助! 请各位律师帮帮我 目前的情况我应该怎么做? 1.这件意外事情,王某和我都有责任,但王某的责任有多大?若以保护我自身的最大利益,他应该承担哪些方面的责任? 2.一旦出现他以事情为意外为由,他没有责任的情况,我该如何处理? 3.在相关证据上面,我需要提供什么? 4.学校作为第三方应该能给予我什么帮助? 5.如果需要走法律途径,应该是怎么样的程序?我若要告他的话怎么告? PS:当时没有参加学校的医保

调解 2011-08-05 10:2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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