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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黑龙江讷河市同义镇村民,户主是我父亲,我想问下以前欠村委会的农业钱,村里未经我父亲同意和我哥签订用十亩地偿还二十多年是否合理合法?现在土地以被扣押十余年,我想要回土地,现在村委会又说这十亩地是我家庭成员我叔叔的土地,叔叔不到六十就已死亡,我叔叔户口和我父亲是分开的,但是因为和我父亲是兄弟所以土地在一个土地承包证下,而且我叔叔死亡是由我们养老安葬的,由于我叔叔是单身,村委会要永久性收回土地,这合法吗?谢谢解答

其他 2018-01-04 15: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我国农村的耕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家庭内成员均享受土地承包经营权,家庭成员死亡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没有影响。当然,如果当时作为承包家庭的成员都已经去世的,村集体应当将土地收回,不再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 不合法,当初的土地承包合同如何?如果是你叔叔的土地是自己一个合同,你们就没有权利
  • 不合理,他俩在一个承包户内,一人死亡后土地应当由其他人继续承租。详细咨询可以加微信(手机号)
    【追问】那我哥和村委会签订的用二十多年土地偿还以前欠的农业税或是村提留钱这个合法吗?我有理由要回我家的土地吗
    【回答】比较复杂,建议到律所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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